。主要确认其是否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
点评:常见的做法是将不同岗位的任职资质及要求写入岗位说明书中,在培训体系中针对QA岗位的要求明确培训需求,培训计划,及培训周期,QA上岗前应完成培训,经过相应的考核,取得由企业授予的上岗的资质。
问题17:2010年版GMP“机构与人员”中仅规定生产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等关键人员的资质,而没有对QAQC经理和生产车间等中层干部的人员资质做硬性规定,只是以适当资质笼统说明,这些人员的资质对保证产品质量也是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的。请问车间主任没有学历,没有职称,只有多年生产工作经验能符合GMP要求吗?
答:对QAQC经理和生产车间主任等中层干部的人员资质要求没有硬性规定,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和岗位的性质来确定对人员的学历,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培训的具体要求。
第二十一条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为确保企业实现质量目标并按照本规范要求生产药品,企业负责人应当负责提供必要的资源,合理计划、组织和协调,保证质量管理部门独立履行其职责。问题18: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负责人,请问企业负责人可以兼任生产负责人吗?答:不推荐。点评:企业负责人兼任生产负责人,间接造成生产负责人高于质量负责人:不推荐企业负责人兼任质量受权人,因为企业负责人日常工作较多,难以履行好受权人的职责。问题19:企业负责人只能是企业法人或总经理吗?股份公司的副总分管制药,能否是企业负责人,还是必须由总经理担任企业负责人?答:许可证上载明的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主责任人,可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通常情况下,由总经理担任企业负责人。问题20:企业负责人下设两位副总,其中一位副总负责生产部,质量部,工程部,另一位副总负责研发部,前一位副总能否被认为是兼任质量和生产负责人吗?若质量负责人为质量部经理,生产负责人为生产部经理,是否就可以了?答:不可以,生产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只对企业负责人负责而不是对副总负责,其中一位
副总不可以既是负责生产部以负责质量部,属于兼任生产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若企业负责人下设两位副总,其中一位副总任质量负责人兼质量部经理,另一位副总任生产负责人兼任生产部经理,是可以的。
问题21:企业设质量副厂长生产副厂长,分别负责质量和生产工作,厂长管理质量副厂和生产副厂长,可否,而厂长不是许可证上面写的负责人,可以吗
答:可以。厂长不是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