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规》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1507P0012课程名称:建设法规学分:2课程类型:专业必修课英文名称:Co
structio
Law适用专业:土木工程
一、课程的性质、目的和任务
本课程是为土木工程专业开设的专业必修课程,在本课程的学习中,着重培养学生掌握建筑法、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工程合同管理法规、工程监理法规、安全生产管理法规、工程质量管理法规、建设法律知识及相关标准、规范等内容。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具有工程法律意识,较熟练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实际问题。
二、课程教学目标
课程教学目标体现为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专业素质三方面的目标。1专业知识目标11要求学生系统地了解建筑法规的基本制度;12通过学习使学生能了解、熟悉并掌握工程合同管理法规、工程监理法规、安全生产管理法规、工程质量管理法规。2专业技能目标21要求学生系统地了解有关建设法规的基本理论和目前我国的工程建设的基本制度,并能结合工程实践运用这些理论和知识;22熟悉房地、产规划法律法规知识;23掌握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的要求。3专业素质目标31要求学生系统地掌握工程建设法规的基本内容,并能在工程实践中运用这些理论和知识;32掌握工程建设法规、合同的工作原理和工作方法,并能熟练运用在岗位中。
三、本课程支持人才培养方案中知识能力实现矩阵指标点
支持知识能力实现矩阵“313具备判断和定性分析土木工程项目的能力”。本课程的具体指标为:课程教学目标31、32。
四、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联系
本课程与土木工程专业的其他课程联系特别密切,前期专业必修课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画法几何、工程制图、工程材料等课程,且为后续专业集中实践课(例如:生产
f实习、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等课程)的学习打下必备的基础。
五、课程教学内容安排
本课程共32学时(其中理论教学32学时,实践环节0学时)。理论教学内容安排如下:学时分配支持教学目标112131
序号
教学单元
教学内容及要求建设法规的体系、效力层次体系、立法现状。建设法规的基本原则。建设法律关系(构成要素、建设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城市规划法的基本概念;城市规划法的历史。城市规划法的制定(方针、原则、编制);城市规划的审批管理。城市规划的实施:主要是《城市规划法》确立了“一书两证”制度。新区开发与旧城改建制度。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风景名胜和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管理。《建筑法》的结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