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气站安全检查表
检查内容(一)组织机构(二)人员培训1营业执照2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合格证书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证书3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计划和记录、培训证检查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八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经考核合格。《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五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16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对其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和其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有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四)大型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企业和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有专职消防队,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有义务消防队;(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检查结果
(三)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检查制度;防火防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