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
根据《重庆大学学生手册》奖惩条例第八章综合测评奖要求,为了能够全面反映和评价学生所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帮助学生找出差距,我院在遵守《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试行)》的基础上,坚持全面性、教育性、可行性的原则,结合本院实际工作,制定此实施细则。一、综合测评加分量表(一)操行考评成绩扣分量表
1、学校要求的早晚自习时间及上课时间1、迟到、早退、旷课、带早餐进课堂分别扣05分次、迟到、早退、旷课、带早餐进课堂等不05分次、1分次、05分次,其他不良行为扣05分良行为2、要求出席的各种会议、活动纪律次2、在此类会议、活动中迟到、早退、旷会分别扣05分次、05分次、1分次、其他不良行为扣05分次3、不按时请销假扣1分次4、晚归扣05分次,不归扣1分次,私自校外住宿扣3分次,未经院方同意的男女互访扣2分次5、酗酒扣15分次、赌博扣2分次、破坏校园公物1分次、影响校风建设扣13分次6、不服从管理扣12分次,辱骂、殴打教职工扣35分次
辅导员考评成绩
给予的3、请销假纪律4、公寓入住纪律5、日常行为规范6、不服从学校教职工的管理
注:辅导员老师在进行扣分的同时一定要有书面的客观记录,累计扣分不超过8分。
(二)文体类比赛、拓展性素质竞赛类加分量表
分等级一等奖值类别国家级省市级区县级校级二级学院32105022105020110502010050502010050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
注:1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类别的比赛获多个奖项的,按最高分值加分一次;不同项目、不同类别竞赛获奖可累计加分;不同项目、同一类别可累计加分;文体类最高分值为5分,拓展性素质类最高分值为10分;
f2集体项目每位成员均按相应等级加分;3评奖若不分等级,以名次计,第1名按一等奖加分,第2、3名按二等奖加分,第46名按三等奖加分,第7名及以后按优秀奖加分;若有特等奖,可在一等奖分值基础上加1分;4拓展性素质竞赛类包括除文体类以外的所有学生比赛,以及大学生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和对外咨询服务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三)文体素质之发表作品加分量表在各级刊物、广播电台、电视台、主流媒体门户网发表文学、美术、摄影等作品享受该项加分,具体分值为:
类别分值国家级3省市级2区级1校级05二级学院级02
注:1此类加分需提供作品复印件、作品录用通知或相应网页查阅为加分依据;所发表作品若同时在比赛中获奖,可同时加相应的比赛类分值,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