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协议书
征地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被征地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鉴证单位:
乡(镇、办事处)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实施〈土地管
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和鉴证单位共同协商,
制定本征地补偿协议。
一、征地用途:
二、被征地单位基本情况:
现有征地前总人数耕地数
人均耕地
征地前三年
征地类型
平均年产值
建设未利用
农用地
(元亩)
用地土地
三、征地位置、类别、数量及补偿费:
座落:
征地总面积:
亩。合计人民币
农用地
亩x
元亩
其中建设用地
亩x
元亩
未利用地
亩x
元亩
元。元。元。元。
1
f四、征地总费用大写:
(¥:
)
土地补偿费
元
其中
青苗补偿费
元
安置补助费
元
五、征地补偿协议签订后日内,甲方将征地总费用共计
元人民币全部付清。付款方式为:甲方以支票形
式,汇入乙方账户。
六、甲方所征土地,自该征地补偿协议书签订后,乙方做好
群众工作,保证建设单位顺利施工和生产,如无理阻拦工程正常
施工,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甲方如不按本协议第五条之约定支付征地补偿费用,乙
方有权暂不向甲方移交土地。
八、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和鉴证单位协商
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提请仲裁机
构仲裁。
九、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和鉴证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
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协议壹拾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乡(镇、办事处)
政府(鉴证单位)各执壹份。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方、乙方、乡(镇、办事处)
政府(鉴证单位)协商解决。
2
f十二、本协议于年月日在
签
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鉴证单位: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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