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储存管理规定
1、目的为了规范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的储存管理,满足法律要求特制订此管理规定。2、适用范围适用于店铺内储存的所有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食用相关产品。3、定义31食用农产品:食用农产品,指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32食品相关产品: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备销售者应当具有与其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和储存场所,保持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适当的距离。4储存过程要求41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用农产品。42储存在常温仓、冷藏库及冷冻库内所有商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的距离,防止虫害藏匿并于空气流通。43不合格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的退换货、报损要固定位置存放,必须与其他食品分分隔或分离至少的30cm,并设置明确标示,生产与熟食容易交叉污染的食品应采取适当的分隔措施,固定存放并明确标示。44存储生擒蛋类的区域必须与其他原材料储存区域严格区分,至少30cm,同一货架时应摆放在货架最底层45待加工食品、半成品、即食食品严格分离放置,散装和简易性包装的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46保存中成品、半成品以及已开封原料应妥善覆盖或封袋散装食品食用封闭容器存放,应有良好保护。47无原包装的散装食品(含自行简易包装食品)应按照食品保存条件和保质期的要求储存食品。具体要求应根据食品品种、制作方式、包装形式等确定保存条件和保质期,并有日期标识48各类产品不得堆积、挤压存放,食品数量不得超过储存库房、设备的转载限量;冷冻(藏)库和设备内食品摆放不得影响冷空气流通。49储存散装食品时,应在储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等内容;储存食用农产品应当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储存日期、生产者或者供货者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在储存产所保存记录,记录和保存凭证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410包装材料的储存区域应与其他产品的储存区域严格分开(30cm),不能混放,储存过程中的未使用的保鲜膜、托盘应密封保存。411加工间的代用朔料托盘倒扣放置,包装材料应储存在常温条件下,禁止储存在冷藏区域或冷冻区域,或机械热源上。412食品储存产所、设备不得存放灭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