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禁止令是刑法修正案八的新增内容,2011年司法考试考察过禁止令的适用对象单选第10题。对于禁止令的理解,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禁止令并不是管制、缓刑本身的内容,也不是管制、缓刑的执行方法,而是一种保安处分措施。2并不是对任何判处管制、缓刑的罪犯,都必须作出禁止令。3在确定禁止令的内容时,应当以特殊预防为根据,充分考虑犯罪分子与犯罪罪行的关联程度,有针对性地决定禁止某些内容。比如,对危险驾驶的罪犯,可以禁止驾驶机动车。在复习时,应当掌握禁止令的适用对象、禁止的内容、期限、执行机构、法律后果等,在此不再赘述。大纲中的新增内容以及发生变化的考点一直是司法考试的命题重点。在复习时,一定要以大纲为指导,把握司法考试的方向。最后,预祝大家在司法考试中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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