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预防与管理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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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提高本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保持企业的正常运作,保障员工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上海实业集团有关规定等,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2适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公司本部及各直属公司。3术语和定义31本应急预案所称的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或重大社会影响,危及企业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包括重大经营事件、商业泄密事件、公共关系事件、重大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和其他严重威胁企业正常运营的事件。32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个等级,即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分级标准按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上海市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的规定以及上海实业集团制订的规定执行,作为突发事件管理工作的依据。33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突发事件的防范、预警报告、处置和责任追究等内容。4职责41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者、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42本公司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管理工作(以下简称“突发事件管理”)由总裁及行政领导班子统一领导、部署、协调和指挥。各部门和各直管企业负责人为各自管辖范围内突发事件管理工作的当然责任人,负者执行突发事件管理工作的各项部署和报告制度。43综合协调部和企业管理部负者公司突发事件管理的日常事务,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
f责范围内做好危机情况处理的有关工作。针对不同的情况,公司可临时成立突发事件管理工作小组,专项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发生突发事件的直属企业应当成立突发事件管理工作小组,由本企业负责人(如总经理)担任组长,及时处理突发事件。44在征得公司董事长同意后,总裁或相关负责人员有权利和义务为处理突发事件,简化常规程序和约束,采取一些非常措施,动用相关人力和财力来解决,并在事后进行汇报,以满足突发事件处理快速反应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