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
经销商合同
食品有限公司
FoodCoLtd
f经销商合同书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双方秉承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产品委托乙方在指定区域内销售的事宜进行磋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销品项条款:
1、甲方授权乙方销售的产品为:
是否授权
产品名称
是否授权
产品名称
是否授权
产品名称
2、双方在确认经销之品项前“是否授权”栏内划“√”,在不经销的品项前划“×”。
3、甲方所提供给乙方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食品质量和包装的法律规定之要求
的合格产品,并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要的资料及必要的检验报告;
二、经销区域条款
1、甲方授权乙方可在
省
(市区县)之区域范围内销售甲方所授权的产品品项;
2、乙方不得超越本协议约定的区域销售;
3、若乙方不能覆盖辖区内的渠道网络,或因资金、配送的不足,从而影响到本区域的市场销售,
且乙方无法在甲方给予的改善期限内实现覆盖,甲方有权对经销区域经销权的划分进行重新修订或终止。
三、价格体系条款
1、价格见合同附件一甲方提供的《2015年产品报价单》,乙方享受价目表中的经销商供货价;
2、甲方产品价格如有调整,应在调价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须按调整之日起的
新价格执行;
3、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订立的价格体系,如有实际情况未按照协定之价格体系执行,必须征得甲方
1
f同意,并书面说明原因及提出处理方案,获得甲方批示后方可进行,否则视为乱价。
四、销售目标条款
1、甲方根据乙方所签约范围内地区的市场情况,确定乙方2015年度的总销售目标(以乙方实际打
款发货额计)为
万元以上;
2、乙方如果连续两个月未向甲方下单订货,则甲方将视乙方为自动放弃经销资格,并启动销户程序;
3、乙方连续4个月均未达成单品项甲方给予的任务指标,视同为自动放弃未达成品项经销权,甲方
有权重新在该区域开发经销商;
4、如合同期满,乙方的实际发货量少于合同规定销售目标的80,甲方有权重新考虑或终止乙方区
域经销权;
五、付款条款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首批货款不少于
万元(指甲方所有品项产品),并一次性汇入甲方账
户,货物可分批发出;
2、乙方的单次最小订货量不应少于500件货(不低于20000元金额);
3、付款方式:□电汇□转账□现金
4、本合同签署后,如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乙方的首批货款,合同自动失效;
5、乙方不得委托甲方业务人员代办汇款、汇票或以任何名义给甲方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