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屋买卖协议安置房屋买卖协议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以上
人是本协议中所述房屋的共有产权人。
受买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以上
人是本协议中所述房屋的受买人。
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安置房产签订本协议(共四页),以资共同信守执行。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拆迁安置房屋座落在安置房屋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装修情况:,
第二条、本协议中所述房屋为甲方拆迁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财产。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第三条、上述房产的交易房屋面积和价格:买卖房屋面积为平方米,按元每平方米计
f价,共计人民币拾或超过少补。
元整大写:
拾
万
仟
佰
元整,但由于房产证尚在办理中,如实际安置房屋不足平方米,按实际面积元平方米计算总房款,多还
第四条、付款时间与方式: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付款人民币定金元整在年月元整交付甲方,其中日已支付,余款元整
以付款收据为证。第五条、房屋交付:房屋竣工交付后7日内甲方将约定买卖的房屋及其附带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由乙方所有。第六条、关于产权登记及过户的约定:对本房屋以后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约定进行。1、买卖房屋办理到甲方名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及其他手续所需缴纳的税收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办理到甲方名下后,甲方应自领取之日起五日内,将领到的产权证书交由乙方。2、在已办理到甲方名下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之后,自乙方向甲方提出办理房屋产权证过户请求之日起30天内甲方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所须相关费用(包含双方交易费、营业税等)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原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国土证,原房屋产
f权人结婚证及复印件,原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第七条、违约责任条款:1、乙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内将房款交付给甲方,逾期达到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付给甲方的定金归甲方所有,其余款项退回给乙方。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协议,若甲方擅自解除协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协议或要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