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全体股东约定的其他职权:(7)(8)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第十七条事。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
第六章
第十八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
。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______(执行董事或经理)担
任(全体股东约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为
第七章
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年长期(全体股东约定),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
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
f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未就出资转让召开股东会的,股东应就其出资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该购买该转让的出资;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2)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3)股东会决议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全体股东约定的其他条款:第条
第八章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起生效。
附
则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
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
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f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一式
份,股东各留存一份,公司留
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昆明××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注:本章程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文本。适用以下情形:
1、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