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武汉市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问答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采集全国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财办会201018号)的精神,推进我市会计从业人员管理信息化进程,按照《湖北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方案》(鄂财会发201036号)的要求,我市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集中采集工作从2010年10月21日起,至2011年3月31日结束。现将采集工作的有关事项以问答形式公告如下:
一、问:哪些人应参加信息采集?
答:所有持有我市、区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均应参加信息采集,包括在校学生以及在外省工作但证书尚未调转出我市的持证人员。
连续两个登记周期四年未进行继续教育和定期登记的会计人员,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属地财政部门申请上岗,按要求完成每两年一次的定期登记后再进行信息采集。我市已开通了“武汉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网”(wwwwhkjcom),持有我市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可免费上网学习。
二、问:信息采集具体如何操作?
f答:集中采集期间至2011年3月31日,主要有集体和个人两种采集方式。会计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两种方式均应登录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wwweczgovc
),并点击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链接,该链接为一个移动的飘窗,如未能显示,请询计算机专业人士对计算机作正确设置。
1、集体采集方式
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集体组织,登录后点击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链接,下载《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采集表》),组织本单位会计人员认真阅读填表须知,务必按照格式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准确填写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然后将《采集表》纸质和电子版报送属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纸质版《采集表》应加盖单位公章,各单位应认真查验本单位会计人员的相关证件,并对其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电子版《采集表》由属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直接导入《湖北省会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信息采集工作完成。
2、个人采集方式
由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后点击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链接,点“我已了解,进入下一步”,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后,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照片,系统提示提交成功即完成采集。
f我市对所采集信息的真伪采取抽查方式,无需会计人员主动送检相关证件。
三、问:集体采集和个人采集方式有何不同?
答:集体采集方式便于大型企事单位单位集体组织实施,有利于提高效率;个人采集方式直接从网上进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