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2018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保护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深圳微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成员企业的货币资金业务。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本公司章程、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法规,以及财政部发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规定等制订。
第四条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实施货币资金业务管理中,应强化对以下关键方面或关键环节的风险管理,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1、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2、银行存款的管理应当符合法律要求,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核对、清理应当严格有效,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应当按规定严格执行;3、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销毁等应当有完整的记录;银行预留印鉴和有关印章的管理应当严格有效。
第五条本制度所述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二章岗位分工和授权审批
第六条财务部门对货币资金业务应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分工,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牵制和监督。做到:
(1)钱账分管;(2)收付款申请人、批准人、会计记录、出纳、稽核岗位分离,不由一人办理收付款业务的全过程;(3)出纳人员不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七条公司关于货币资金业务实行归口办理的办法,具体如下:(1)公司的一切收付款业务由财务部门统一办理,并且只能由出纳办理;(2)非出纳人员不得直接接触公司的货币资金;(3)银行结算业务只能通过公司开立的结算户办理;(4)收款的收据和发票由财务部门的专人开具。
第八条公司货币资金使用按金额大小、业务性质及责任大小实行分级授权批准制度。财务部门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批准制度。
f具体规定如下:公司实行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双线控制并最终由有权审批部门审批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任何一项货币资金支出都必须分别经过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的审核。业务部门的审核是指包括直属领导及分管领导在内的各级人员,按照规定的额度权限,对货币资金支出所对应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的审核。
财务部门的审核是指包括资金计划和财务审核人员、财务经理在内的各级人员,按照规定的额度权限,对货币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