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物如蔬菜、食用菌、果树、茶叶、花卉苗木及休闲观光农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取得农艺师资格后,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项目的参加者;或省(部)级项目的主要参加者;或市(厅)级项目的主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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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主要完成人。
2参加起草国家及省有关法规、条例,撰写本专业的国家、行业标准(前5名起草人),
省级地方标准(前3名起草人)、企业标准(第1起草人)。
3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或本专业的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年度计
划、技术规范2项以上者(以县级以上政府或农业主管部门发布为准,并附相关证明材料)。4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育成当地1种以上作物优良品种,或引进推广应用2个以
上优质、高产新品种,或在园艺产品贮藏保鲜、加工环节中引进或改进2项以上新技术、新工艺(附引进、试验示范总结等资料)。
5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当地2种以上作物或1种作物2项以上的优质高效配套栽培技术的试验、示范与推广应用(附近年度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总结)。
6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当地耕作改制、优化布局、调整种植结构或进行多种形式间套混作或立体农业栽培技术的开发研究与推广应用。
7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1种以上作物较大面积优质商品基地或“菜篮子”工程蔬菜生产基地规划建设,省级以上园艺标准园、标准化示范区创建,休闲观光农业园(区),园艺植物景观的规划与指导实施。
8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2种以上园艺设施构型优化、新材料应用、园艺适用农机具示范、园艺作物生长调节制的研发和推广应用(附研发、试验示范推广及产品登记证等证明材料)。
(六)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产品检测、投入品检测、农业环保与农村能源、农药质量及残留量检测等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取得农艺师资格后,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项目的参加者;或省(部)级项目的主要参加者;或市(厅)级项目的主持者或主要完成人。
2参加起草国家及省有关法规、条例,撰写本专业的国家、行业标准(前5名起草人),省级地方标准(前3名起草人)、企业标准(第1起草人)。
3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或本专业的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年度计划、技术规范2项以上者,并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以县级以上政府或农业主管部门发布为准,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4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制定本级及以上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等监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