辆型式:是指制造厂对具有相同类型、品牌、种类、系列和车身类型的一组车辆的命名。
10品牌:是制造厂对一组车辆给予的命名。
11种类:是指制造厂对同一品牌内的,在诸如车身、底盘或驾驶室等结构上具有一定共同点的所有一组车辆的命名。
12系列:是制造厂对同一种类车辆在价格、尺寸或重量方面进一步划分的命名。系列主要被制造厂用于商业目的。
13车身类型:是指车辆的一般结构或外形的划分。利用诸如车门或车窗数、运货特点以及车顶等特征进行区别(如厢式车身、溜背式车身、仓背式车身)。乘用车的车身类型能反映座位数、硬顶、软顶、敞蓬等特征;载货车的车身类型反映(但不局限于)普通载货车、自卸车、牵引车、搅拌车、厢式车等特征。
14底盘类型:是指载货车底盘的结构特征的划分,利用车轮数和驱动轮数进行区别,比如4X26X46X2等。
15发动机类型:是指动力装置特征的划分,利用燃料、气缸数、排量及净制动功率等进行区别。
16年份:年份的划分分两种,一种是指车辆生产的历法年份,另一种是由制造厂决定的车型年份。
f17车型年份:是一种由制造厂为某一单独车型的生产指定的年份。只要实际生产周期不超过两个历法年,可以和历法年份不一致。18分隔符:是一种可用以分隔VIN代号的各个部分或用以规定VIN代号的界限(开始和终止)的符号、字码或实际界限。分隔符不能与阿拉伯数字或罗马字母混淆。
第二章车辆识别代号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基本内容1车辆识别代号应由三个部分组成:对年产量≥500辆的制造厂,车辆识别代号的第一部分为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第二部分为车辆说明部分(VDS);第三部分为车辆指示部分(VIS)。(如图1所示)
图1对年产量<500辆的制造厂,车辆识别代号的第一部分为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第二部分为车辆说明部分(VDS);第三部分的第三、四、五位同第一部分的三位字码一起构成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其余五位为车辆指示部分(VIS)。(如图2所示)
f图2
2第一部分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必需经过申请、批准和备案后方能使用。
a)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的第一位字码是标明一个地理区域的字母或数字;第二位是标明一个特定地区内的一个国家的字母或数字。第一、二位字码的组合将能保证国家识别标志的唯一性。
b)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的第三位字码是标明某个特定的制造厂的字母或数字。第一、二、三位字码的组合能保证制造厂识别标志的唯一性。
c)对于年产量≥500辆的制造厂,世界制造厂识别代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