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考核评比结果,对成绩突出的处室、班级和个人按学校有关文件给予奖励。对于考核评比不达标的处室、班级或个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的资格。第七章:办公室职责1、根据上级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起草精神文明建设长远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安排阶段性工作,并组织实施。2、调查了解和掌握文明创建情况,研究探讨新形势下文明创建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3、加强对文明创建工作和创建活动的指导,及时总结典型经验,推动各项工作。做好对文明创建工作的检查、验收、管理以及评比、表彰先进等系列工作。4、对文明创建负有督促、检查责任,协同相关处室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建设,搞好法制教育、环境卫生管理,开展移风易俗和群众性文化活动以及其他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关的工作。5、对文明创建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协调处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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