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西乡宝源路海滨新村9栋506房,建筑面积为7243平方米合同书有说明,属于村委小产权
第二条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总价格为100万元人民币整大写:壹佰万元整不含过户费,过户费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由乙方先支付定金10万大写:壹拾万元整,余款90万大写:玖拾万元整在2016年3月25日前付清,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100万大写:壹佰万元整后3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办理全部过户手续,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
f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第五条房屋过户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应当在7天内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六条甲方的承诺保证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集资、购房款、天然气管道安装费、壁挂炉安装费用、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当交纳的费用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第七条违约责任。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上述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三个月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约定的购房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计算滞纳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f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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