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集中治理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安全生产集中治理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丹东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治理百日行动的通知》(丹安委办明电【2010】50号)文件的要件,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排查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基础设施、作业环境以及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集中进行整治,切实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集中治理行动的范围集中治理行动的范围是全区除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以外的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三、集中行动的内容针对企业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程、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投入情况、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治理以下问题:
f(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方面。重点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方面。重点检查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三)隐患排查整改。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防护及措施落实情况。(四)安全生产投入方面。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投入纳入单位经费预算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情况。(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面。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四、时间和步骤集中治理行动时间为2011年1月10日4月1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一)制定方案、组织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11年1月10日)。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治理重点,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