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机车、人车、翻车机等推行包机制,牵引网路和轨道线路的维修推行分段负责制。不能实行包机制和分段负责制的要明确责任,责任到人。必须严格执行运输设备检查检修制,确保运输设备完好运行。对运输设备的检修采用计划检修和日常维修相结合的原则。日常维修由当班维修工负责,每日对所管辖的运输设备全部巡回检查一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对危及安全的问题,有权停止该设备的使用。计划性检修必须严格按检修周期进行,机车和人车每半年进行一次中修,每年进行一次大修,检修后要填写好检修记录。
6机车、矿车、人车、电瓶车及内齿轮绞车等运输设备设施的完好及轨道线路、牵引网路的检查验收由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做到每月检查一遍,月底进行综合评定,依据评定结果对使用维修单位进行考核,做到奖罚严明,责任落实到人。
7对机车、矿车、人行车、内齿轮绞车、电瓶车、架空乘人装置等运输设备进行编号管理,建帐和牌板,做到帐、物、板三对口,并健全各种记录。
8架线电机车、连接装置、挡车设施的试验、斜巷人行车静止松绳和脱钩试验由运输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
第8条对架线电机车、电瓶车、内齿轮绞车、索道、人行车、安全设施等运输设备及设施实行“运行许可证”制度。
1挂牌管理:由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对验收合格,达到完好的运输设备贴完好牌,挂“运行许可证”,无“运行许可证”的设备严禁投入运行。
2使用管理:机电运输管理部门、安监处及工区管理人员、维修负责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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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负责对设备、设施运行状况的检查、监督,一旦发现设备、设施不完好及存在有关的其它隐患,必须摘掉设备“运行许可证”,停止设备运行,并报机电运输管理部门备案。未复牌前,任何人都不得动用该设备。
3复牌办法:执行谁摘牌,谁复牌的原则,被摘牌的设备,由使用维修单位负责维修,排除隐患后,通知摘牌人验收合格后,方可复牌恢复设备运行。机电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对复牌设备的复查,实现设备隐患处理的闭合管理。
4“运行许可证”牌标注内容有:使用地点、维修单位、设备名称、编号和“运行许可证”字样,使用时悬挂在设备醒目的位置。
第9条每年十一月份由运输副总组织一次对全矿运输系统的普查,凡对影响运输安全的项目必须列入安全技措计划或下年工作规划,矿要保证资金的投入,并确保项目的完成。
第二章斜巷提升第10条每个采区必须设有人行道不包括装备机械运人设备的采区,人行道坡度达15度时要设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