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用药安全管理规定一、一般用药管理规定
1、遵医嘱给药,抢救患者时执行口头医嘱,护士在加药前和给药前分别要向医生重复2遍医嘱,两人核对给药。非抢救患者不执行口头医嘱。2、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3给药时严格无菌操作。4、给药后及时在输液巡视单上记录时间并签字,临时医嘱需在临时医嘱单上签字。
5、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和疗效及时记录。6、用抗菌药物前先看皮试记录后方可给药。7、用毛花苷丙西地兰稀释后静脉推注,要注意监测心率缓慢静推。8、微量泵注入药物要标明药名、剂量、浓度、速度。二、病房药品存放管理规定1、药品柜随时保持清洁整齐,严格按药品储藏条件保管药品。2、内服药、外用药、注射用药等应分类分区放置,按有效期时限先后有计划地使用,定期检查,防止过期和浪费。3、毒麻药品专锁、专柜、专人管理,专用处方、专设使用记录。4、各类药品瓶签与药名相符,标签明显、清晰。内服药标签为蓝色边,外用药为红色边,剧毒药为黑色边。标签上标有药物名称、浓度、剂量、有效期。凡标签不清、药物过期、破损、变色、混浊等均不得使用。5、口服药保留药袋,药袋上注明领取日期及时间,可疑过期或变色不得使用。
6、易被光线破坏的药物,应避光保存,如维生素C、氨茶碱、硝普钠、肾上腺素等。
7、抢救药放在抢救车内,每班清点并记录、签名,用后及时补齐,便于急救时使用。
f8、易燃易爆的药品,放置在阴凉处,远离明火,如过氧乙酸、乙醇、甲醛等。
9、患者个人用药应单独按要求存放,并注明床号、姓名。
三、急救药品管理规定1、急救车内备有一定数量的急救药品和物品,做到急救药品、器
械和设备齐全,随时检查和补充,保证应急使用。2、急救车外醒目位置有物品及药品放置示意图,标记清楚。
3、做到五固定、两及时。五固:定物、定量、定位置、定专人保管、定时检查完好率,两及时:及时检查养护、及时请领。
4、建立账目,账物相符,班班清点。交接人员双方签全名。5、所有人员必须了解急救药品的性能及保养方法,熟悉急救药品作用机制,熟练使用急救药品。
6、急救药品按作用机制分类放置,所有药物应标注有效期,定期核对及时更换并有记录。
7、护士长对药品和物品每周检查一次有记录并签名。四、病房毒麻药品管理规定
1、病房毒麻药品只能供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2、专柜、专锁存放、专人管理。3、病房毒麻药品按需保持一定基数,每班交接清点,双方签全名。4、使用毒麻药品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