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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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为加强医疗器械的销售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及时有效控制医疗器械风险,保障公众使用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3范围:公司销售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收集、监测适用。
4责任:质量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和报告工作。
5内容:51基本概念511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是指获准上市的质量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
用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各种有害事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主要包括医疗器械已知和未知作用引起的副作用、不良反应及过敏反应等。副作用:是治疗使用的医疗器械所产生的某些与防治目的无关的作用。
512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指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医疗器械与药品一样具有一定的风险性,特别是那些与人体长时间接触、长期使用、植入人体内的医疗器械,在其对疾病诊治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相应风险。只有通过医疗器械上市后,在使用中发生的不良事件的监测和管理,最大限度地控制医疗器械潜在的风险,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使用。
52报告原则
f521基本原则:造成患者、使用者或其他人员死亡、严重伤害的事件已经发生,并且能与所用的医疗器械有关,需要按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严重伤害包括三种情况:
5211危及生命5212导致机体功能的永久性伤害或者机体结构的永久性损伤。5213必须采取医疗措施才能避免上诉永久性伤害或者损伤。522濒临事件原则:有些事件当时并未造成人员伤害,但临床医务人员根据自己的临床经验认为再次发生同类事件时,会造成患者、使用者或其他人员死亡或严重伤害,则也需报告。
523可疑即报原则:在不清楚是否属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时,按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报告事件可以是与使用医疗器械有关的事件,也可以是不能排除与医疗器械无关的事件。
53认真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办法》,遇患者使用所经销医疗器械产品有不良反应时间时应及时登记,按规定认真如实反应上报。
54各业务部门应注意收集正在经营的医疗器械的不良事件的信息,上报给质量管理部门。
55经办人员及质管部门应积极协调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