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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实施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规范并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培养和造就适应集团公司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员工队伍,根据国家《劳动法》、《公司法》、《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教育培训是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基本手段,是提高员工职业技能和整体素质、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途径,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和基本职责。系统各企业应将员工教育培训作为优先发展的重要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提供保障。
第三条员工依法享有教育培训的权力,也有不断提高职业技能、适应企业生产经营和岗位工作需要的义务。系统内全体员工须自觉加强学习,严格执行企业有关教育培训的规章制度,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达到工作岗位的要求。
第四条集团公司教育培训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层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系统各企业应以科学发展观和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为指导,以服务企业和员工共同发展为宗旨,以满足企业的实际工作需要为基本要求,以提高员工素质和能力为核心,以岗位培训为重点,以建立高素质员工队伍为目的,全面开展员工教育培训工作。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系统各企业。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在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基层企业(含直属企业)三级管理体制。
第七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系统教育培训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和国家教育培训的方针、政策,制定集团公司教育培训有关规章制度,审定重要岗位教育培训及考核标准。
(二)根据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组织制定集团公司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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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计划,并组织实施。(三)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系统各分、子公司以及直属企业的教育培训
工作,总结推广教育培训先进经验。(四)汇总、审核集团公司系统教育培训经费预算,会同财务部门编制集团
公司直接组织实施的教育培训项目的经费预算,并对系统内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
(五)宏观管理系统内教育培训资源,统筹规划培训师队伍建设,指导、管理集团公司教育培训基地,审定承担集团公司教育培训任务的机构资质,组织指导系统内远程教育培训系统建设,组织指导、编审开发集团公司教材、题库、课件、课程等。
(六)负责组织列入集团公司重点培训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高级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