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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水利工程基础知识
本章要求:
(一)了解洪水标准和工程等级的划分;(二)了解水库的特征水位和水库特征库容;(三)熟悉水工建筑的分类及特点;(四)了解水建筑物失事的主要原因;(五)掌握施工导流概念、导流标准、导流基本方法;(六)掌握施工围堰的类型,围堰施工技术;(七)熟悉截流的技术与方法。
21洪水标准及工程等级的划分
211洪水标准在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中不同等级的建筑物所采用的按某种频率或重现期表示的洪水称为
洪水标准,包括洪峰流量和洪水总量。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所采用的洪水标准,分为设计洪水标准和校核洪水标准两种情况。临
时性水工建筑物的洪水标准,应根据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和级别,结合风险度综合分析,合理选择,对失事后果严重的,应考虑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措施。各类水利水电工程的洪水标准应按《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确定。
1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洪水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洪水标准,应按山区、丘陵区和平原、滨海区分别确定。江河采取梯级开发方式,在确定各梯级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洪水标准时,还应结合江河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统筹研究,相互协调。㈠山区、丘陵区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洪水标准,应按表21确定。
表21山区、丘陵区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洪水标准重现期(年)
项目
水工建筑物级别
1
2
3
4
5
设计
1000500
500100
10050
5030
3020
校核
土石坝
混凝土坝、浆砌石坝
可能量大洪水(PMF)50002000
100005000
50002000
20001000
200010001000500
20001000500200
300200200100
2平原地区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应按表22确定。
表22
平原区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洪水标准重现期(年)
项目
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1
2
3
4
5
水库工程
设计校核
30010020001000
100501000300
5020300100
201010050
105020
拦河工程
设计校核
10050300200
5030200100
302010050
20105030
103020
3潮汐河口和滨海地区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洪水标准,应按表23确定。
表23潮汐河口段和滨海地区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潮水标准
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1
2
3
4及5
设计潮水位重现期(年)
≥100
10050
5020
2010
当山区、丘陵地区的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挡水高度低于15m,且上下游最大水头差小于10m时,其洪水标准宜按平原、滨海区标准确定。当平原、滨海地区的水利水
1
f电工程其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挡水高度高于15m,且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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