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作为各镇(街道)、各行业或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指标,对落实具体安全措施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步伐加快。狠抓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在政府层面,先后出台了《峄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峄政发〔2005〕1号)、《峄城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峄城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等政策措施或规范性文件;在部门层面,制定实施了《峄城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办法(试行)》、《枣庄市峄城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规则(试行)》、《枣庄市峄城区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处理规定》、《枣庄市峄城区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安全检查、事故调查、行政处罚、执法监督等程序;在重点行业领域层面,出台了《峄城区石膏矿山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峄城区石膏矿山采空区综合治理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有效规范了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区、镇(街道)两级安监机构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在区级安全监管监察执法队伍建设方面,2004年以来,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陆续考录补充专业技术人员9人,使安全监察专业人员达到11人,并走在了全市前列。有效解决了安全监管监察力量不足的问题。同时改善了办公场所,配备了执法监察仪器,为有效开展安全监察工作提供了保障。2006年,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被省安监局表彰为“全省安全生产示范监察大队”。在镇(街道)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方面,各镇(街道)全部成立了安监所,5处有重点监管监察任务的镇(街道)同时成立安全生产监察中队,其中底阁中队、阴平中队被省安监局表彰为“全省安全生产示范监察中队”。在安全生产专家体系建设方面,组建了全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和爆破、交通运输、建筑等6个领域37人的安全专家组,初步形成了“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五)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得到加强。区安委会制定了《峄城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考核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的意见》,并坚持以现场会议促进的方式,于2006年相继召开了镇(街道)机构建设、煤矿、采石场及两次石膏矿山“双基”工作现场会议,较好地促进了“双基”工作各项任务目标的贯彻落实,安全管理、安全投入、教育培训、质量标准化、行政许可、应急救援等各个方面得到不断加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