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如实、正确填写企业所得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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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完整、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并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二)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进行汇算清缴,或者未报送税法规定需报送的资料,税务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大点:纳税人汇算清缴的关键点汇缴程序:关键步骤要走稳汇算清缴是一项专业程度较高的工作,如何厘清程序,按程序推进是纳税人首先要关注的问题。纳税人面对汇算清缴,往往表现出截然不同的态度。一部分人认为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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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非常简单,只不过是参加一下税务机关的培训,填写一下申报表,再提交一点资料就完事了。另一部分人则认为汇算清缴“难于上青天”。特别是初次开展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往往手足无措,不知从何下手。纳税人要想扎实开展汇算清缴工作,首先必须了解其中的关键步骤,按程序操作。政策适用:新旧文件要掌握纳税人要正确适用税收政策,首先需要对新旧政策文件做到心中有数。纳税人要高质量完成汇算清缴,必须严格按照现行有效的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在汇算清缴中,规范性文件的作用更直接,无论新旧都要及时掌握。纳税人既要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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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悉2013年新颁布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还要熟悉2013年之前颁布的法规和文件。需要特别指出的是,2008年之前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原则上已经作废,不能再作为汇算清缴的法规依据。从颁布主体看,纳税人既要掌握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也要注意所在省(市)税务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与以往年度相比,2013年度汇算清缴最大的政策变化,就是跨地区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也参与汇算清缴,多退少补。跨地区设立的总分机构,以前只是由总机构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分支机构不存在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问题。自2013年起,总机构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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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清缴计算出的应补应退税款,按照税款分配办法,计算各自应补或应退税额,均在其所在地办理补税或退税手续。2013财税70号新增了扩大加计扣除的范围;(一)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放心保)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二)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三)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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