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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容忽视的校外安全问题
作者:陈贞科来源:《中学教学参考文综版》2012年第04期
关爱生命,安全第一。
2011年,江苏丰县发生校车侧翻事故,造成12名小学生死亡,3人重伤,令国人震惊。2009年12月湖南湘潭市发生了校园踩踏事件,次年3月福建南平市发生校园凶杀案件……学生的校园安全问题再度引起各级教育领导部门和学校的高度重视,学生的校园安全教育及各项保护措施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和完善。学校门口有校警站岗;学校内有教师们分时段负责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学校除举办各种安全知识讲座外,还认真对学生进行火灾、地震情形下的逃生自救演练,并对校内建筑、公共设施进行一轮又一轮的安全问题排查……可以说,各级教育领导部门和学校为保护学生的校园安全而采取的措施,是细致而周全的。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对学生校外安全教育的忽视,相关保护措施的缺失,不能不让人忧心忡忡。我所生活工作的桂北山区更是如此。
此中原因当然不言自明。校园以外学生若发生意外伤亡事故,责任在学生家长和相关责任人,“板子”自然是打不到学校及有关的教育部门头上的。殊不知,许多中小学生家长因忙于生计,时常无暇顾及看管孩子;更为糟糕的情况是有不少农村中小学生的家长本身安全意识淡薄,他们看不见潜在的危险。所以,加强对农村中小学生进行校外安全教育,并采取得力措施保障学生校外活动的人身安全,就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近三年来,我们桂北山区学生所发生的安全事故都是在校外。
来自校外的威胁学生生命安全的“头号杀手”当数溺水。只要稍微留心一下暑期的柳州新闻报道,我们就会痛心地发现,每一年的夏天,总有好几个鲜活的小生命被无情的江河湖泊所吞没,把无限的悲伤留给死者的亲人。不仅如此,在我所生活的桂北山区还有一种危险的行为较为常见,那就是用“鱼雷”(一种爆炸力极强的鞭炮)炸河鱼。这种鞭炮的引线被层层包裹了起来,所以只能凭经验判断它何时爆炸,又因为它投入水中也能爆炸,我们当地的许多村民及中小学生无视法规村约,也看不到其中潜藏的危险,常常用它来炸河鱼。2008年暑假期间,我镇就先后发生两起因使用“鱼雷”而引发的伤残事件。一位10岁的学生右腿被炸出一个9厘米宽的窟窿,血肉模糊,险些伤及腿部大动脉;另一个学生右手被炸飞四个手指,当场晕倒,不幸造成终身残疾。真希望这些惨痛的教训,能够换来人们对于中小学生校外活动安全问题的思考与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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