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五条质权实现
5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实现质权:(1)主债权到期(包括提前到期)债务人未予清偿的;(2)发生本合同项下第34条所述情形,乙方未另行提供相应担保的;(3)质物价值下降到第36条约定的警戒线,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追加担保,或质物价值下降到第36条约定的处置线的;
(4)乙方或债务人被申请破产或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5)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可实现质权的其他情形。52甲方实现质权时,可通过与乙方协商,将质物拍卖、变卖后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将质物折价以清偿主债权。
第六条出质人承诺与保证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61乙方是质物的所有权人,享有完全的处分权,质物不存在所有权、使用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并依法可以设定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62完全了解主合同项下债务的用途,为债务人提供质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意思表示完全真实。
63乙方为甲方提供质押担保已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获得所有必需的授权或批准,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已获得所有必需的内部授权或批准。
64如乙方为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保证按照《证券法》、《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及时就该担保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5如质物存在瑕疵,已对质物瑕疵作出充分、合理说明。如质物已设立质权,已如实告知甲方。66本合同签订前未对本合同项下质物作出过包括设立担保物权、馈赠或转让在内的任何处分。67质物不属于共有财产,或虽属于共有财产但已就质押事项征得共有人书面同意。第七条出质人承诺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承诺:
7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无需经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同意,乙方仍继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1)甲方与债务人协商变更主合同,未加重债务人的债务或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2)甲方将主债权转让的。
2
f7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以馈赠、转让等方式处分质物。73承担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质权而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变卖费等。
74质物非因甲方原因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害,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75甲方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免受侵害。76甲方实现质权时给予积极配合,不设置任何障碍限制甲方质权的行使。77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及时通知甲方:(1)法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