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餐人数。一般部门工作会议和公务接待,只限于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陪餐。
超范围接待和未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的接待,费用自理。
财经管理制度
1、乡机关购置的财物都是公有财产,人人都必须注意爱护和保管。财政所会同办公室统一实行登记、建档。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或手段占为己有。
2、办公用品统一由党政办请示管家领导同意后由陈清华或廖玉艳购买并登记发放,未经管家领导同意,擅自购买的一律不予报销。
3、乡财务凭证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主要领导、管家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入账,机关开支统一由乡长审核人,管家领导签付。书记、乡长公务开支实行交叉审批,凡开支xxxx元以上,须经乡党委书记同意。
4、自觉节约用水用电。水龙头用后随时关闭,办公室、宿舍要做到人走灯灭,杜绝用水、用电浪费现象。
5、司机要加强车辆管理,要保持小车清洁卫生,负责小车日常清洗护理。
食堂管理制度
为使我乡食堂管理有章可循,充分发挥食堂为干部职工服务的职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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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热心食堂工作,认真做好全体干部的早、中、晚餐及客餐。
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保持食堂的清洁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周一大扫除。
3、食堂工作人员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搞好食堂伙食,做到荤素搭配合理,饭菜味香色美,既不超过伙食标准,又让大家满意。
4、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加强食堂安全,提高防火、防盗、防食物霉变意识。非就餐时间应及时将水电、门窗、煤气等关好。
5、食堂工作人员须加强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同时要接受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
6、如有客餐,办公室工作人员应提前通知食堂做好准备。如是干部私人邀请,则客用餐数(小孩除外)记录在该干部用餐表上。
7、各干部职工须严格按照就餐时间就餐,食堂开饭时间:夏令时为:早餐730800;中餐12001230;晚餐:18001830;冬令时就餐时间为:早餐700730;中餐12001230;晚餐:17301800,就餐标准为25元餐。
8、食堂监督员应不定期对食堂卫生、食堂伙食、食堂安全等工作进行检查,食堂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
9、每月月初,食堂监督员应与食堂工作人员核实上个月干部餐费及客餐费,并签字公示。
10、各干部职工应自觉登记用餐,自觉缴纳伙食费。11、本制度从下发日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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