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报表附件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会计档案移交、保管、销毁清册
13、会计档案的归档、移交①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会计部门保管一年。②保管期满后,会计部门应当将保管的会计档案资料归档,编制清册。③向档案保管部门移交时需编制移交清册,档案部门接收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即入档后的会计档案不得随意拆封。④会计档案原件不得借出,以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以防丢失。⑤遇到特殊需要,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在不拆散原卷册的前提下,可以提供查阅复印件,但必须办理登记手续。14、会计档案定期保管期限:3、5、10、15、25年;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15、会计档案的专人负责监销:一般企业、事业单位:单位档案机构、会计机构共同派人监销;国家机关:同级财政部、审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财政部:同级审计部门派人监销16、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①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及其他未了事项(如超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但尚未报废的固定资产购买凭证等)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②正在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的会计档案,无论是否保管期满,都不得销毁17、单位内部监督的主体:各单位的会计结构和会计人员18、单位内部监督的对象:本单位的经济活动19、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符合4个要求:①记账人员与业务的审批人、经办人、财务保管人职责相分离②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及重要决策和执行相互监督、制约③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④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19、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实施主体:财政部(包括国务院财政部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20、除财政部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督、保险监督部门可以对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21、财政部对以下4个方面实施监督:①监督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②监督会计凭证、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和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③监督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④监督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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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2、一个单位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取决以下几个因素:①单位规模的大小23、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①根据资料进行核算(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帐簿、编制财务报告)。②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③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④委托人委托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