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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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变动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2006年8月4日证监公司字2006156号)
目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一节封面、扉页、目录、释义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第三节持股目的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第七节备查文件第三章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四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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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准则。第二条根据《证券法》《收购办法》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
织(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要求编制和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三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书面形式约定由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以共
同名义负责统一编制和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依照《收购办法》及本准则的规定披露相关信同名义息,并同意授权指定代表在信息披露文件上签字盖章。第四条本准则的规定是对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信息披露
的最低要求。不论本准则中是否有明确规定,凡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均应当予以披露。第五条本准则某些具体要求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确实不适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
针对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披露内容完整性的前提下做适当修改,但应当在报送时作书面说明。第六条在不影响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不致引起阅读不便的前提下,信息披露义务人
可以采用相互引证的方法,对各相关部分的内容进行适当的技术处理,以避免重复和保持文字简洁。第七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时,应当遵循以下一般要求:
(一)文字应当简洁、通俗、平实和明确,引用的数据应当提供资料来源,事实应有充分、客观、公正的依据;(二)引用的数字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货币金额除特别说明外,应指人民币金额,并以元、千元或百万元为单位;只有《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也是以百万元为单位。只有《上市公司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