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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说明书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和临时报告制度组成。申请禁止期P15:是一种注册方法,证券发行公司的发行申请在FTC(FederalTradeCommisio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备案后,要经过三周的观察、审核,然后才能完成注册。目的是放慢上市速度、保证上市公司质量。暂搁注册制度:先向SEC提交财务资料及发行申请,2年内只要更新资料,即可完成注册。符合条件的公司,可以为其今后两年内所有可预期的证券发行,预先到证券交易委员会办理被称为暂搁注册的手续,并自主决定证券发行的具体时机美国1933年银行法P14即《道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是确立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分业经营的最主要法律。第一,禁止商业银行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第二,银行法实施后,过去实行混业经营的银行不得不在继续进行证券业务或者经营贷款业务之间选择。JP摩根选择经营商业银行业务,新成立摩根斯坦利公司专门经营投资银行业务。JP摩根集团的分家被认为是现代投资银行产生的标志。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对证券发行和交易作了进一步规范,根据该法成立了专门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委员会由五名委员组成,主席每五年更换一次,由美国总统任命。美国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核心是银行可以通过金融控股公司从事任何类型的金融业务或与任何类型的金融公司联营
f4现代投资银行业务特点①广泛性:现代投资银行除一般不直接典型的商业银行业务(存贷款、结算等)外,其它金融业务基本都经营,业务范围十分广泛。传统业务呈逐步收缩的态势、创新性业务在总业务收入结构中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②综合性:为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主要投资银行开始提供全方位、多样化的综合性服务,即一站式服务③专业性:大型投资银行在业务综合化、多样化发展的同时,集中精力在一项业务上努力扩大市场份额,即朝着专业化方向发展,充分发挥自己的独特优势④网络化:20世纪90年代以来,网上交易得到快速发展,网上交易成为经纪业务发展的必然趋势⑤创新性: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金融创新迅速发展,融资形式创新,并购业务创新⑥杠杆化5美国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法律标志1933年《银行法》,确立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分业经营;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打破了20世纪30年代以来美国银行、证券和保险业之间的法律壁垒,允许金融领域混业经营。6中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法律标志1995年《商业银行法》确立了我国金融分业经营制度。我国目前是分业模式下的混业经营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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