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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总结2011年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总结11
2011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和谐乡办”为总目标,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将大量的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构建社会和谐创设了稳定的社会环境。今年,共调解矛盾纠纷起,调解率为,成功调解,矛盾纠纷调处率和调处成功率分别达到,有效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机制。上级领导部门高度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机制。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领导责任制和“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办事处党委、政府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程,主要领导多次亲自参与和指导群体性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分管领导亲自研究协调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的问题,指导工作开展,有力推动我办人民调解工作持续发展。二、以化解社会矛盾为核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得以化解社会矛盾为核心,到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按照“主动排查、超前化解、防止激化”的总要求,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一)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坚持经常性排查调处与集中排查调处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月排月报、随排随报、急排急报”要求,认真落实社区每半月一次开展矛
f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及时指导督查各社区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每季度对排查结果进行汇总,在每月的综治工作例会进行汇报,分析预测稳定形势,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二)完善和规范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预警在先、教育在先、控制在先、调解在先”,努力构建融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于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对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度。落实不稳定因素排查制度,治保、调解例会制度,综治工作例会制度,规范矛盾纠纷管理移送、调处程序,坚持经常性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不断完善月报月报、随排随报、急排急报的“三排三报”工作机制,推进了街道矛盾纠纷排查与调处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切实提高了排查调处的实效性。充分发挥社区调解组织在调处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作用,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有效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全年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及时或调处不力引起的“民转刑”案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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