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为进一步提高项目部员工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工程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一、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不仅能提高各级领导和员工对安全生产方针的认识,增强搞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提高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而且能使广大员工掌握从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科学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事故预防、应急能力,从而有效地防止事故的发生,为确保安全生产创造条件。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对象(1)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2)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项目其他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4)特种作业人员;(5)新进公司员工;(6)重新上岗的待岗、转岗、换岗、复工人员;(7)各施工队及作业人员;三、安全教育与培训的内容:安全教育的内容一般包括: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即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法纪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典型事故经验教育等等。
f四、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方式、方法:安全培训需要把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实际应用或者操作结合在一起,根据不同的对对象,分别进行相应学时和内容的培训。主要采取授课附加研讨的方式进行。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的要求:(1)项目经理部各级领导以及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必须先接受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的培训教育,以提高领导和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按有关规定,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应按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项目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包括: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高空作业、电工、焊工、厂内车辆操作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对于特种作业人员,除了要通过培训、教育、考核、取证、复审外,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
f学时。(3)项目部转岗、换岗的从业人员,再重新上岗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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