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的负责销售、承保和理赔等保险业务的部门。
第十二条保险公司任命合规负责人应当依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及中国保
f监会的有关规定申请核准其任职资格。
保险公司解聘合规负责人的应当在解聘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报告并说明正当理由。
第十三条保险公司合规负责人对董事会负责接受董事会和总经理的领导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全面负责公司的合规管理工作领导合规管理部门
二制定和修订公司合规政策制订公司年度合规管理计划并报总经理审核
三将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的合规政策传达给保险从业人员并组织执行
四向总经理、董事会或者其授权的专业委员会定期提出合规改进建议及时报告公司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违规行为
五审核合规管理部门出具的合规报告等合规文件
六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确定的其他合规职责。
第十四条保险公司总公司及省级分公司应当设置合规管理部门。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业务规模、组织架构和风险管理工作的需要在其他分支机构设置合规管理部门或者合规岗位。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合规管理部门、合规岗位对上级合规管理部门或者合规岗位负责同时对其所在分支机构的负责人负责。
f保险公司应当以合规政策或者其他正式文件的形式确立合规管理部门和合规岗位的组织结构、职责和权利并规定确保其独立性的措施。
第十五条保险公司应当确保合规管理部门和合规岗位的独立性并对其实行独立预算和考评。
合规管理部门和合规岗位应当独立于业务、财务、资金运用和内部审计部门等可能与合规管理存在职责冲突的部门。
第十六条合规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协助合规负责人制订、修订公司的合规政策和年度合规管理计划并推动其贯彻落实协助高级管理人员培育公司的合规文化
二组织协调公司各部门和分支机构制订、修订公司合规管理规章制度
三组织实施合规审核、合规检查
四组织实施合规风险监测识别、评估和报告合规风险
五撰写年度合规报告
六为公司新产品和新业务的开发提供合规支持识别、评估合规风险
七组织公司反洗钱等制度的制订和实施
八开展合规培训推动保险从业人员遵守行为准则并向保险从业人员提供合规咨询
九审查公司重要的内部规章制度和业务规程并依据法
f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行业自律规则的变动和发展提出制订或者修订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和业务规程的建议
十保持与监管机构的日常工作联系反馈相关意见和建议
十一组织或者参与实施合规考核和问责
十二董事会确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