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有困难的部分,交由中央部门管理;至此,工业部门所属地勘队伍管理体制改革也顺利进行并完成。这是建国50年来,国家地勘队伍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约63万人(在职34万人,离退休29万人),其中,原地矿系统的约38万多人,原工业部门约25万人;交由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主要是原冶金、煤田、建材、化工、核工、有色等行业部分地勘队伍,约9万人(在职45万人,离退休45万人)。
实施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绝大多数被列为省直属事业单位,级别不变,业务接受国土资源部门的指导。其他一些地勘队伍由中央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领导。
这阶段改革的特点是:60多万人的地勘队伍实施了由中央管理向地方政府管理体制转变,体制改革的力度大,速度快,措施得力,仅用短短3年多的时间,就完成了队伍的顺畅过渡。在改革的目标上也十分明确,即必须坚持事企分开、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运行、探索建立现代地勘企业制度。但在改革目标的实施步骤上,要求
f在认真总结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区别对待,从实际出发,逐步推进。同时,中央和地方政府为推动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制定了一系列支持国有地勘单位进行属地化管理的优惠政策,并要求全面得到落实,以解除国有地勘单位改革的后顾之忧。
由于这一渐进式改革步骤,使得属地化后的国有地勘单位得以从容应对。多数国有地勘单位在坚持企业化改革方向的前提下,能根据队伍自身的具体情况、所处区域的自然、经济环境,依照国家对地勘单位改革的具体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改革措施,在改革途径、方式、方法上进行了一系列改革的探索。
目前改革已初步做到了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运行,其中公益性地质工作由新组建的中国地调局组织实施;商业性地质工作由原国有地勘队伍和多种所有制的地勘队伍,依据市场的需要,通过单位委托或市场竞争方式来承担工作任务。国家虽然仍保留了地勘费基数,但地勘费基数的80的经费,用于保障离退休职工法定的生活费和其他保障性支出,以保障队伍的稳定;只有地勘费基数的20左右经费,作为地勘单位逐步企业化的改革成本(原国有地勘队伍不再承担地质工作计划任务),用于支持原国有地勘单位在市场中进行拼搏,以适应市场环境,使之逐步转为企业。也就是《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国办发199937号文]明确的:“地质勘查单位主要从事资源勘查、开发和工程勘查工作。同时积极开展多种经营和服务创收,逐步成为自主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