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费用是核销制;商业性地质工作资金是通过经济合同的方式,通过市场取得的经营收入,多劳多得。所以,专门从事公益性地质工作的队伍应是事业性质;而从事商业性地质工作的队伍应是企业性质。这就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地质工作分为公益性和商业性;地勘工作队伍也分为公益性地勘队伍和商业性地勘队伍的原因。
据此,在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我国的地质工作,也必须将地质工作分成公益性和商业性两类,并且要分体运行。公益性地勘工作由政府财政出资,为公益性事业全方位无偿服务;而商业性地勘工作,要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同时,地勘产业
f队伍规模和结构的调整,也需要依据地勘市场的需求,用企业的机制来进行推动。但是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和实践,却经过一段较长的过程。
二、国有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的现状(一)国有地勘单位改革推进的历程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大体从1985年开始,至今大约有20多年时间,经历了两个改革的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改革探索阶段:时间大体上从1985年原地矿部提出“三化”开始,到原地矿部石油局整体改企和地勘队伍开始实施属地化管理为止。1984年10月,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85年,原地矿部根据《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的精神,颁发了以简政放权为主要内容的两个文件,针对旧体制下对地勘单位管得过多、统得过死的弊端,在计划、财务、劳动工资、机构设置等方面提出了扩大地勘单位的自主权,并实施“项目管理、地质市场、多种经营”三大工程,特别是提出开拓“地质市场”作为改革的突破口。由于地勘单位在开拓“地质市场”和“多种经营”中有了新的资金来源渠道,给地勘单位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这样就很自然地将市场机制引入到计划地质工作中来。与此同时,进行了地质工作的“三化”,即地质成果商品化、地勘单位企业化、地勘队伍社会化的讨论与实践,这既包含有企业化取向的改革,又有了生产经营结构调整的内容。这一阶段改革的特点是“摸着石头过河”、“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对改革的最终目标不十分明确,多属于队伍内部机制改革的性质,尚未涉及地质工作体制改革的内容。只是在事业体制下,探索企业化管理(机制层面)的途径,所以改革的开放程度较低,力度不大。由于受当时国家总体经济较为困难的影响,造成矿业不景气、地勘事业费
f严重不足,所以,上述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