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保安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和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巩固“平安校
园”成果,学校门卫、保安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逐步实现保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二、组织领导
学校保安隶属校长室、安保主任及行政值周领导管理,具体由保安员若干名组成。三、轮值制度
1、学校保安值勤实行二十四小时轮值制。保安必须编排如下轮值表予以实施:早上6:00至晚上6:00由一名保安员组成一班值勤;晚上6:00至早上6:00由另一名保安员组成一班值勤;一个星期后轮换过来,
2、保安员必须忠于职守,按时接岗,不得擅自离岗。当值人员因事因病不能执勤,需向校务办请假,获批准后,还得向代班人员作好移交工作方可离校。保安由于特殊情况需中途外出的需向另一名当值人员告知行踪,并及时返岗,不得无故在外逗留。
3、值班时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损失,当事人要负相应责任。四、巡逻检查范围(地点)
1、各栋学生宿舍楼各室门是否拴好,电灯是否熄灭,学生是否按时就寝,尤其关注女生宿舍、女生人身安全。
2、各栋教学大楼的教室、老师办公室的门窗是否关好、上好锁,室内电灯、电风扇、饮水机电源是否切断。
3、行政办公楼各办公室门窗是否关好、上好锁,室内电灯、电风扇、饮水机电源是否切断。
4、学生食堂、热水房、洗澡房是否正常。5、校园内是否有学生和闲杂人员。五、出入管理
1、严格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开闭校门。保安必须配合值周教师查验校服、校徽,确认是本校学生才可放行;上学、放学和经批准车辆经过时开大门,其余时间开小门,做好走读生的出入证检查工作。要注意登记迟到或早退的学生。
2、上学时间须注意学生动态,上课时间,学生未办理请假手续严禁外出;学生出门须凭班主任签发的通行证明才可放行,并做好登记工作。
3、外来人员因公因私来校,应先报告有关部门或人员核实允许,并办好登记手续才可放行,离校时必须在登记册上注销。
4、学校外借物品需校长同意,保安应主动检查有关证明方可放行。六、应急处理
1、保安人员在门岗执勤过程中,如发现相关人员不按规定强行出入校门,应予以坚决制止,如制止无效的,应立即向学校应急办公室汇报处理;如认为有危害师生人身安全的,也可直接向公安机关报告。
2、保安员在校园内巡逻执勤过程中,发现有身份不明的闲杂人员,应询问明情况,如认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