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按国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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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总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55关于分包工程质量与安全的其他约定:。
第六条合同价款的确定61本合同价款采用(1)方式确定。(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6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第七条工程进度款(预付款)的支付71本合同实行工程预付款的,总承包人按照如下时间和金额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并且,在开工后按以下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72付款方式:根据双方审定的承包工程总金额,合同生效乙方进场施工。乙方完成施工图全部消防预埋工程,甲方按总金额支付给乙方;乙方完成工程量时甲方按总金额支付工程款;余下的工程款按乙方施工完成100工程量,甲方按总金额付给乙方;达到验收标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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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总金额付款;余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限到期后一个月内付清。。
73上述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中不包括工程变更、合同价款调整等追加的合同价款,追加合同价款在工程结算余款中一并支付。
74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总承包人有权暂缓支付分包人工程进度款与结算款:
(1)分包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质量事故,事故尚未完全处理完毕;(2)总包方及上级管理部门、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分包工程下发《工程安全整改通知书》、《停工整改通知书》等文件,分包方未完成整改;(3)分包人提交的工作量报表中包含的相关内容没有被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全部认可,而这并不是由于总承包人的行为或违约导致的;(4)总承包人已按照总包合同向发包人提交了包含有分包工程款的请款报告,但发包人尚未向总承包人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而这不是总承包人的行为或违约引起的;(5)、分包人与总承包人或者总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就分包工程计量、工程量及其他问题发生了争执,尚未最终确定前。75双方对工程款支付的其他约定:
。第八条工程变更
81分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的,该变更指令和相应的变更图纸及说明由总包工程师经总承包人确认后发出或者直接由总承包人发出,分包人应按该变更指令执行。
82因工程变更而产生的追加合同价款或造成的分包人其他费用的增加由总承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