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司法为民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作者:湖南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唐小辉090000发布时间:20100821
司法为民是科学发展观统领人民法院工作的必然要求,司法为民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特征和社会主义司法理念的核心内容,是司法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重要保证。新时期下人民法院工作要把司法为民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进司法为民工作着力践行思想上为民、作风上亲民、程序上便民和实体上护民,推进法院整体工作的健康开展。
一、思想上为民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改进工作意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是指导和调整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方针和原则。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为指导,树立服务型司法理念。人民法院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权利本位、民生优位的理念,突出人权保障和民生保障,更加积极主动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发展权和环境权,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在审判工作中落实司法为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仅是每个法官认真思考和努力做好的事,而且对如何培育法官素养和树立现代司法理念都是至关重要的。一个法官只有具备现代司法理念,才能在工作中极富责任心和大局观,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
f以自己的人品和学识做到不枉不纵,保护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成为维护正义的捍卫者和守护者。
以社会主义司法文明改进工作态度。司法文明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外在体现。文明司法有利于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有利于增强司法的亲和力,树立人民法院的亲民形象。法院干警要严格遵守法官职业道德,规范职业用语和职业操守,对待群众要说话和气、态度和蔼、办事热情、服务周到、考虑细致,始终保持良好的文明举止。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选择权、陈述权、辩论权和隐私权,严格规范司法强制措施,严禁随意侵犯、限制和剥夺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讲究办案方法,通过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千方百计运用法律讲解、说服引导和依法调解等方法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使人民法院工作符合民情、体现民意。二、作风上亲民
切实转变不尽职作风。法院干警要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积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