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粉尘防爆安全操作规程
为规范粮食粉尘防爆安全操作、消除作业安全隐患,现制定粮食粉尘防爆安全操作规程1、涉及粉尘防爆的作业包括粮食装卸、清筒、动火、散粮设备维修等。2、粮食粉尘防爆是指:预防粮食粉尘燃烧、爆炸并使粉尘燃烧、爆炸发生时损失减少的技术。3、动火作业是指: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切割、焊接、磨削、几其它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粮食输运作业1、作业人员应穿着防静电劳动防护用品进入散粮作业区。2、严禁携带香烟、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作业区域2、中控工确认各岗位所有设备完好后,启动散粮进仓系统(空压机、除尘器设备提前15分钟开机及滞后15分钟关机),开始进行进出仓作业。4、除铁器必须无负荷启动,即先启动除铁器的皮带,后开动输料皮带机,经常注意除铁器是否有效吸、充铁性物质,发生故障要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及时清除除铁器吸附的铁块。5、作业时,应检查输送带有无跑偏,托辊、滚筒有无卡滞不转等异常现象,有异响、异味、跑偏、卡滞不转和过热时应即停机,检修好后方准继续运行。6、作业中,如确认某储料斗不继续作业时(包括交班及全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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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工),彻底清干净斗内杂物、余料及积尘,其中一人负责安全监控,一人负责清理工作。7、工作时要巡视除尘系统的运行情况(如脉冲阀是否漏气、袋室结露情况是否存在、布袋有无破损、除尘管道有无堵塞烂等现象)。做好有关记录。8、作业时,应安排专人负责安全质量监控管理工作,注意各集尘箱积尘情况,如出现满泄,应及时安排人员入包,通知当值仓库员做好接收工作。9、全船作业完毕后,彻底清干净前沿各储料斗及地面的杂物、余料及积尘等。
清筒作业1、筒仓清筒作业所有的检测仪器、电动工具、照明灯具等,必须使用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要求的防爆型产品。2、进筒前应检查防爆灯具使用状态是否符合防爆要求,损坏要立即更换,电气设施损坏要立即修复。3、筒仓的粉尘清扫工具必须使用铜、铝制工具,严禁使用铁制工具,防止产生火花。严禁使用铁器敲击墙壁、除尘管道及其它物体。
动火作业1、作业前,动火作业人员必须先到散粮作业部现场当班中队办公室报到并递交《动火作业许可证》等证件给予中队长核查,当班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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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长必须按要求认真核查动火作业人员所持相关证件有效性。现场《动火作业许可证》必须持有申请动火部门、分公司劳动安全部、分公司主管副经理批准的签字盖章;许可证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