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最新)
为及时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更好地落实患者安全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二、适用范围适用于院内发生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主动报告,但护理不良事件、药物不良反应、输血不良反应、院内感染等个案报告,要按特定报告表单和程序上报相应部门。
三、定义和等级划分(一)定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二)等级划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患者机体与功能损害。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患者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未形成事实。三上报内容1按照事件类别分类:信息传递错误事件,治疗错误事件,方法技术错误事件,药物调剂分发错误事件,输血事件,设备器械使用事件,医疗技术检查事件,输液事件,手术麻醉事件,基础护理事件,营养与饮食事件,物品运送事件,放射安全事件,诊疗记录事件,知情同意事件,非预期事件,公共意外事件,不作为事件、其他不良事件等19类不良事件。
f2按照受理部门分类:21医疗类:医师、医技人员判定意见错误,医嘱处方错误(口头及书面),医嘱遗漏,医师或技师对患者部位、器材、剂量等选择错误,不认真查对事件,医师遗忘,未治疗,延期,时间或程序错误,不必要的治疗,体位错误等;医疗检查人员无资质,患者识别错误,检查部门错误,有禁忌症,标本丢失破损不合格,试剂管理有误,医疗信息记录错误,图像编码错误,迟报、未报、错报结果,患者病情意外变化等;手术麻醉技术术式操作错误,病人识别错误,部位体位错误,异物滞留,设备器械错误不全,转运病人伤害,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