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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中夫妻财产分割问题解读与思考
作者:林晖来源:《法制与社会》2018年第05期
摘要文章以我国现阶段所实行的婚姻法作为研究对象,首先介绍了夫妻财产制度的含义,然后又列举了夫妻财产分割面临的主要问题,最后通过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式,针对不同的财产分割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希望可以在某些方面为人们提供帮助。
关键词婚姻法夫妻财产分割解读思考
作者简介:林晖,温州市鹿城公安分局。
中图分类号:D9239文献标识码:ADOI:1019387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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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质上来说,家庭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过调查可以发现,近几年我国的离婚率较过去相比具有明显的增加,由此而导致的财产纠纷案数量也越来越多,婚姻法中与夫妻财产分割相关的内容开始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但是通过分析能够看出,现行婚姻法中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内容,存在着明显的不足,本文所讨论的主要内容,便是如何对婚姻法中涉及夫妻财产分割的部分进行完善,使其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具有的现实意义不言而喻。
作为具有婚姻效应的制度,夫妻财产制度是指以夫妻关系为前提,延伸出的财产制度,该制度的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条款的制定,为婚前、婚后财产管理、还债、使用、分割等活动提供依据,其中需要特别引起重视的部分,应当是夫妻财产的分割,大多数离婚案件都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只有明确财产归属权,才能保证财产分割具备应有的公平性,因此,对夫妻财产分割的有关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是很有必要的。
在新中国成立之后所颁布的第一部婚姻法中,明确提出了“夫妻权利平等”这一规定,也就是说,在财产方面,夫妻双方均具有相同的处置权。随着时间的推进,婚姻法被多次修改和完善,在现行婚姻法中,夫妻财产制度的定义如下:夫妻财产制度的基础为共同财产制,并辅以必要的个人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
《婚姻法》的第十七条对共同财产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第十八条则重点阐述了个人财产制度: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就财产归属权的问题达成一致,那么以婚前、婚后为划分依据,财产属于其中一方或双方共有;第十九条对夫妻约定财产的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即:夫妻双方均具有对婚姻续存期的财产归属权进行协商约定的权利。除了第十八条所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外,婚后普遍实行的制度为夫妻共同财产制,具体解释如下:婚前财产属于夫妻各方,婚后财产则属于夫妻双方。通过多年的实践能够发现,约定财产这种情况出现的几率较低,婚后财产属于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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