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武汉)马克张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木兰湖旅游地产项目
概念性规划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木兰湖旅游地产项目
工程地点:
委托方:
(以后简称甲方)
设计方:武汉马克张景观设计有限公司(以后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二0一三年月日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承接甲方投资开发的木兰湖旅游地产项目概念
性规划设计,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一、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二、设计范围:
2.1概念性规划设计内容(约400亩,27公顷)
2.1.1概念性规划设计:
1红线及项目用地分析;
2概念性规划经济技术指标;
3概念性项目规划;
4功能区及子项目分析;
5酒店会所建筑概念性示意图;
三、设计工期
3.1设计第一阶段:规划用地定向
本阶段工作内容:根据考察市场调查报告,在深入考察现场、了解项
目特点及政府法规的基础上,确定规划用地范围。
3.2设计第二阶段:概念性规划
概念性规划应力求创新,此阶段分初稿讨论和基本定位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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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设计第三阶段:设计图
1、概念性规划总平面图;
2、红线及项目用地分析图;
3、规划经济技术指标;
4、规划分析图;
5、酒店会所建筑示意图;
6、功能区及子项目分析图;
7、生态分析图;
8、鸟瞰图。
乙方完成概念性规划方案A3图册三套。
四、设计费用以及支付方式:
4.1设计费共为人民币壹拾拾陆万贰仟元整(¥)。(概念性规划按
每公顷人民币6000元计)
4.2设计费支付方式:
4.2.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设计费的50
即人民币元(¥)作为定金。
4.2.2乙方提交的概念性规划文本成果终稿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
总设计费的50即人民币
元整(¥)。
五、设计成果的修改和调整
5.1由于甲方的要求,而需要对已完成的或正在进行的设计成果进行全面以及颠覆性修改给乙方造成设计返工的,则双方可就设计费和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另行协商;
5.2如果在乙方提交设计成果后或设计工作进行中,甲方要求对设计成果进行修改和调整,而此种修改和调整是和主设计师洽商的对设计成果局部的改动和调整。则乙方均应在甲方或设计审核单位要求的时间内按甲方的书面通知对该等设计成果作出修改,并不另行收费。
六、双方责任6.1甲方责任:6.1.1甲方负责本项规划及相关的一切手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