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专用设备;检查风险控制技术交底,对极高度风险工点提出细化风险控制措施;检查安全生产教育和风险防范培训。
8按规定组织责任人对极高、高度风险工点现场带班作业,包保安全。
9.参加安全风险事故的调查、处理,执行事故处理实施方案。
10.及时受理建设工程领域安全风险问题和隐患的来信、来电、来访等举报,接受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第三章考核依据及程序
第七条按照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10〕162号)要求,根据深圳分所管内安全高风险控制点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后果程度,作为考核依据。
第八条深圳分所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工作考核程序。
1.每月28日前,分所进行考核总结和自评,将总结和自评情况报工程管理所安质部。
2.根据工程管理所安全风险管理考核领导小组考核结果和分所安全风险管理考核领导小组意见,由综合科进行奖惩。
第四章考核及奖惩第九条安全风险管理工作考核及奖惩。
1.实现管内无铁路交通一般D类及以上事故、生产安全一般及以上事故,按每人500元月标准奖励。
2.跨、穿营业线,营业线拨接,营业线设施、设备改造施工等高度、极高度风险工点,未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的安全事故及不良反映的,给予项目风险工点包保人增加300元人月奖励(停止、暂停施工期间不计奖励)。
f3.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的安全事故的,按500元人月标准考核,并纳入月度综合绩效考核,按《广铁(集团)公司工程管理所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条奖励费用的列支。奖励费用在建设管理费中列支,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管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安质科、综合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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