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4)、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意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八、合同说明1、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2、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应按照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5、附件也具有法律效应。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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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f附件1:救生员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救生员的管理,保障游泳馆的安全,防止受伤、溺水等意外伤害的发生,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游泳池(馆)的救生员。第二章救生员的义务第三条,救生员自己必须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水上救生事业;(二)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
(三)遵守救生指导思想和救生宗旨,具备强烈的责任感与自觉的预防意识;救生指导思想:以防为主,以救为辅,防治结合,施救准确,有备无患。救生宗旨:要尽最大可能挽回溺者的生命。(四)熟练掌握救生员的观察原则、救生过程与救生技能。救生员观察原则:重点突出(主责区),照顾全面(交叉观察,互相补漏)。救生过程:观察入水接近解脱拖带上岸运送心肺复苏第四条,救生员自己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上班迟到,提前下班;(二)随意调班、顶班,有事不请假,故意旷工;(三)上班期间随意离开救生台,串岗、换岗,做自己的事情;(四)上班期间站或坐在离游泳池三米以外观察,注意力不放在游泳池上;(五)上班期间与游泳者随意、长时间交谈,偏离注意力;(六)上班期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