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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一、总则学分制是以学分计算学生学习,并作为衡量学业完成情况的基本依据的一种较为灵活地教学管理制度。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和教学管理体制创新,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学院决定在2014级三年制专科生中试行以弹性学制和导师指导下的学生选课制为基本特征的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为确保学分制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效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二、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8号、《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主的主线,着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办学思路,突出以学生为本的素质教育、职业教育理念,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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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设置一、学期安排三年制高职共六个学期,每个学期教学时间均为19周,(含第一学期军训两周及每学期考试一周、机动一周)。教学时间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实践教学包括军训、实习、实训、公益劳动、社会调查、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二、人才培养方案各系按专业大类、参照职业岗位任职要求制定具有专业选择方向的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参照“公共必修课程、公共选修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技术核心课程、专业选修课、实践性教学”六大模块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实训。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各类别课程应取得的学分。各系制订的人才培养方案,需经过系专业建设委员会讨论通过,经教务处审核,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后执行。根据需要,教务处会同各系(部)适时进行修订。三、课程分类学院为学生开设的理论课程、实习实训及其它教学实践环节,以下统称为课程,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实践性教学环节均为必修。必修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军训、独立开设的实验课、实训课、社会调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