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授权的范围、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申请管理人登记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登记事宜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审查意见。
二、公司的主体资格
1公司依法设立
公司系于
年
月
日在
成立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现
持有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年
月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该执照载明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
f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资产管理,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
2公司有效存续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是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任何导致公司停业、解散或影响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形。
3综上,本所律师认为,
投资是依据中国法律在上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有效存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具备本次管理人登记的主体资
格。
三、公司的经营范围
经核查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资产管理,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公司承诺,其未来主营业务不会超出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含有的“投资管理”是与私募基金管理人业务属性密切相关的,公司的工商登记文件所记载的经营范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名称符合《公司法》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之规定。
四、公司专业化经营情况
鉴于公司属于新设公司,在取得管理人登记之前不能开展经营业务,但根据公司及全体股东承诺,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超出核定的经营范围,公司主营业务为私募基金的投资及管
f理,不会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冲突的业务,不会兼营与“投资管理”的买方业务存在冲突的业务、也不会兼营其他非金融业务。
五、公司股权结构
经核查公司章程,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共计四名股东,分别为:
自然人股东:
1证号码为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02年毕业于
,住所为
。
专业。居民身份
【按时间顺序介绍工作履历、任职情况、工作成果等】。
2
,女,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毕业
于
。居民身份证号码为
,住所为
。
【按时间顺序介绍工作履历、任职情况、工作成果等】。
3
,男,中国公民,无境外永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