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矿安20162号
关于2016年强化瓦斯治理“一通三防”工作的意见
各矿、处、公司、中心、院、队:为认真落实“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和“可保必保、应抽尽抽”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事前预防和过程控制,加强“一通三防”管理,提高瓦斯抽采效果,提升矿井瓦斯治理能力,防范“一通三防”事故发生,维系安全基本面,经集团公司研究,现对强化2016年瓦斯治理“一通三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工作目标(一)杜绝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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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绝煤层自然发火事故,杜绝“一通三防”责任死亡事故。(二)杜绝3及以上瓦斯超限事故。(三)开采保护层工作面个数、回采面积以及关键保护层工作面个数、回采面积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计划任务。(四)瓦斯抽采量、瓦斯抽采率、瓦斯利用量、瓦斯发电量、抽采钻孔量、勘探工程处施工钻孔量及钻机综合台效、瓦斯治理巷道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计划任务。(五)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全部达一级。二、保障制度(六)执行“一通三防”暨防突例会制度。集团公司每周专题解析一个矿的“一通三防”工作,每月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视频会上点评存在的问题。各矿矿长每月主持召开“一通三防”暨防突专题会议。(七)执行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凡发生瓦斯超限事故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关于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淮矿安20161号)查处,事故单位行政正职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视频会上做检查;发生高值瓦斯超限事故的或1个月内发生2起瓦斯超限事故的,事故单位行政正职在集团公司有线电视台公开曝光。(八)执行瓦斯超限弄虚作假行为追查处理制度。凡有瓦斯超限弄虚作假行为的,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管理红线相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隐瞒、不按规定追查处理瓦斯超限弄虚作假行为的,给予矿长(经理、处长)、安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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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长、分管副职降职处分。凡举报瓦斯超限弄虚作假行为,经调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1000元。(九)执行瓦斯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制度。各矿负责编制年度瓦斯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报集团公司核准后,严格按照核准意见组织落实,矿长为终端责任人。集团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每半年对瓦斯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进行一次修订。因现场条件变化确需调整的,应当及时以正式文件上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审核同意后变更。(十)执行井巷揭煤验收及领导人员跟班制度。井巷揭煤执行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