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
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
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四)抗菌药物的规范使用医师开具处方应依照卫生部《抗菌药临床指导原则》和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五)处方药品费用对照患者的临床诊断,对价格昂贵的药品使用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重点对大处方进行合理性分析评价。(六)特殊药品的使用评价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七处方合理用药评价
2
f根据处方中患者基本信息和诊断,初步评价处方药品使用的合理性。二、评价方法1、临床药学科每个月抽查一天门诊处方,根据本办法的评价内容进行针对性的处方评价,有问题的处方进行处方分析和评价,评价结果在院会或院简报上公布。2、如果临床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由药事委员会组织进行复议结果并公示。3、每季度按卫生部的要求随机抽取50张门诊处方,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重点评价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和通用名的开具情况(表2)。4、每月7日以前,评价结果由医务科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质量办公室,由质量办公室进行处罚和奖励。
科别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无签字或处方缺用法用量不合格处方处方合格率
不规范不规范
无盖章项
不合理
处方数总数
合计
3
f41处方评价的形式:对处方格式、书写规范的评价和对处方用药合理性的评价。不合格处方数为格式、书写规范有误的处方数和非合理用药的处方数的总和。42处方用药合理性的评价依据:各种文献资料及药品说明书,如遇到文献资料与药品说明书不符,以药品说明书为准。43处方评价的标准:《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省《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处方开具中凡存在下列问题之一者,为不合格处方。431处方格式:
(1)前记中“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名称,处方或医嘱领药单印刷顺序号,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临床诊断(暂不能下诊断时为写上初步印象),开具处方日期”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