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r
  《湖北省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办法》已经2002年3月19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r
r
                省 长 张国光r
二○○二年四月八日r
r
 r
r
r
 r
r
湖北省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办法r
r
第一章 总  则r
r
  第一条 为了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确保安全生产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r
r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以下简称锅容管特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维修保养和改造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r
  从事锅容管特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维修保养和改造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程。r
r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锅炉是指各类锅炉压力容器是指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的固定式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指介质为气体或液化气体的承压管道特种设备是指由国家认定的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包括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等。r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范围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的安全监察目录执行。r
  船舶、机车、核能装置、军事装备上的锅容管特不适用本办法。r
r
  第四条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锅容管特安全监察工作。r
  市、州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锅容管特检验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的授权负责锅容管特的监督检验工作。r
r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本行政区域内锅容管特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制定应急处理预案督促事故隐患的排除并采取行政措施迅速和妥善处理事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明确本部门安全事故的防范责任做好本部门锅容管特的安全管理工作。r
r
  第二章 安全责任和义务r
r
  第六条 从事固定式压力容器、车载液化气罐或者压力管道设计的单位和从事锅容管特及其涉及安全性能的元、附、配件的制造、安装、修理维修保养、改造的单位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从事批准范围内的相关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已取得锅炉、气瓶、医用氧舱、客运索道、游艺机或游乐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